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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2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宁政办〔2018〕36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8日
 
宁陵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参照外地市的经验与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马上办、抓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和“超期默认”“双向追责”等工作机制,加快发展,科学施工,绿色施工,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逐步形成扬尘污染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格局,实现加快发展与扬尘治理的有机结合。
  二、工作目标
  在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强力推进各类工程加快建设进度,实现扬尘防控和经济发展协同推进。
  三、职责分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员单位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组成。工作职责:承担办公室会议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汇总、分析全县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信息;整理各成员单位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情况和需要办公室例会解决的议题,提出加强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沟通、协调、落实办公室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市、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开展办公室会议和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和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防控方案。县扬尘防控办公室对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接受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在扬尘防控方面的调度和指挥。办公室可依据工作要设若干工作组,分别负责具体工作。
  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基本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对本辖区扬尘治理工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扬尘污染防控监管职责。各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扬尘管控。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防控体系。具体分工如下:
  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的扬尘防控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和通报,对违章作业、违规建设形成的重大扬尘污染案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调查处置。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关行业指导、督查、考评责任。
  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主管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进行扬尘治理和依法处罚;负责城区内渣土运输、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的监督指导和考核。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主城区建筑工程和拆迁工地的扬尘防控工作。
  县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外3公里国、省道路干线的扬尘防控,城市建成区外3公里内国、省道路干线、水运工程施工工地及县级承建工地的扬尘污染管控。对城市运营的公交车、出租车及进入城市的长途客运车辆的监管工作,确保车体干净,不带泥上路。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项目工地的扬尘污染管控工作,以及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等项目扬尘污染管控工作。
  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工作。
  巡查发现责任:以属地和主管(行业管理)单位巡查为主,县扬尘防控办公室查拍问题为考评依据。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验收备案机制。对各类工程的开复工实行验收备案机制。由各施工企业申报主管(行业管理)部门验收签字批复后,报县扬尘防控办公室备案。县扬尘防控办公室对开工企业实行台账管理制。
  (二)实行“超期默认”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马上办、抓落实”的要求,对各类程的开复工申请,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逾期不予回复的,视为同意开复工。
  (三)实行“双向追责”机制。施工企业扬尘防控到位,提出开复工申请的,扬尘防控管理部门不按时、按要求验收案的,依法依纪予以问责。施工企业在完成备案后,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实行工期推进和扬尘防控优胜奖励和“黑名单”机制。对各类工程施工企业,在省、市工程推进和扬尘防控办公室的考评中,获得“红旗单位”前三名的企业,县扬尘防控办公室给予通报表彰。施工期间,年度内因扬尘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两次以上处罚、五次以上通报,或被省、市列为扬尘污染事件的单位,呈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五)落实“三单”管理机制。
  1.做好扬尘防控工作是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开复工验收前必须呈报防控方案和施工计划。
  2.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其辖区内监督扬尘管控情况的第一责任单位,发现问题可对施工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第一单),整改不力的报所辖区扬尘防控办公室下达限期整改督办单(第二单),并向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通报,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第三单)。
  3.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发挥扬尘监管的作用,对主管或行业管理的工程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和监管台帐。
  4.县扬尘防控办公室要成立扬尘防控问题督查组,对各类工地开展抽查,下达督办通知,报县环境攻坚办予以追责。
  (六)落实“三员”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商丘市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办法》(商环攻办〔2017〕36号)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设工地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三员”管理由工地主管部门统筹负责。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员”现场管理工作。“三员”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现场监督管理。
   (七)实行扬尘防控不力群众有奖举报机制。本机制按照县环境攻坚办公布的办法执行。
   (八)实行各级扬尘管理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通报机制。属地政府(管委会)和主管(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工地扬尘防控情况进行巡查,线性工地每周不少于三次,同一个建设工地查出的问题每周不能超过一次。县扬尘防控办公室对各类工地防控情况进行抽查,周通报、月排名,评比考核结果在县电视台、梨乡宁陵等媒体发布。
   (九)严格渣土清运管理机制。渣土清运管理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拆迁扬尘和渣土运输扬尘防治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商环攻办〔2017〕114号)要求,城市拆迁施工和渣土运输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审抗、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渣土运输坚持渣土减量化、管理制度化、车辆标准化、作业网格化、执法严格化“五化”管理的原则。落实就地就近消纳的意见,可以采取微地形就地消化,尽量减少渣士远距离运输量。严格落实“二个固定、四个严格、一个及时”管理制度,即定渣土运输时间、固定渣士运输路线、严格渣土密闭管理、落实湿法作业、进出冲洗制度和渣土运输执法,及时清洗经过道路。外运渣土的施工单位负责其出入口100米内污染路面的防控。渣土车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遇有特殊情况或特殊要求的紧急清运,或大风天气下清运另行制定工作方案。
  (十)实行招投标源头控制和竣工验收参与机制。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有扬尘治理绿色施工的明确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不但要有政策法律依据,而且要有绿色施工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招标文件没有写入此款的按违反招投标纪律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此方案发布之前已经中标的建设工程和按照此方案要求中标的建设工程,其施工过程中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由各管控部门根据管理台账记录,参与项目竣工的验收评分,管理台账记录与工程造价中的“文明施工费”结算拨付挂钩。
  根据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有关要求,2018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差别管控、分类监管。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细化扬尘污染源管控清单,建立扬尘污染管控台账,明确“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等驻场管理人员的经费保障,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县直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督,督促指导分管行业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附件:宁陵县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 件
宁陵县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周克章(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师 楠(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丹红星(县住建局局长)
      王西会(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金业营(县水利局局长)
      乔传强(县公路局局长)
      马昌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光明(县特色商业区党工委书记)
      李煜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广建(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汤 宁(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马建波(城关镇镇长)
      赵儒磊(张弓镇镇长)
      吕 淼(逻岗镇镇长)
      马兴伟(柳河镇镇长)
      贾 森(黄岗镇镇长)
      吕海涛(石桥镇镇长)
      张东林(城郊乡乡长)
      马昌海(阳驿乡乡长)
      王 瑛(赵村乡乡长)
      王世强(孔集乡乡长)
      李清彦(刘楼乡乡长)
      周友鹏(程楼乡乡长)
      翟成辉(乔楼乡乡长)
      张治国(华堡镇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师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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